刊頭

2012年5月31日 星期四

媽祖神蹟列表(紀維欣)

1.宋朝


        宋宣和五年朝廷派路允迪率船隊出使高麗,航至東海,值遇颶風,八舟沈溺,獨路所乘,船上桅頂,現有紅光,彷彿有一朱衣女端坐其上,風浪頓息,轉危為安,路感神奇,詣問僚屬,何神相救。船上有位莆田人,向路允迪報告是湄洲神女搭助。路還朝復命啟奏,徽宗皇帝遂下詔賜封「順濟」廟額。於是媽祖第一次由民間信仰到官方祭祀。



2.元朝

        元朝建都于北京,是當時經濟文化中心,而糧食生活用必須仰靠南方供應,均利用運河漕運,沿途多處急濤險流,媽祖屢次庇護漕運,維持元朝京都物質供應的生命線,所以上自皇帝,下至官兵及船工,把船隻航行安全,寄託于媽祖的庇佑,元世祖至元十八年詔命正奉大夫到湄洲宣佈冊封為「護國明著天妃」載入國祀點,每年依制致祭。

3.明朝

        明朝永樂三年(公元一四0年)明成祖命鄭和首次出使西洋。途遇颶風,海冥黯慘,雷電交作,狂濤巨浪,驚心駭目。莫不驚愕。船隻危岌欲沈,忽有鳳儀神女,手提紅燈騰空飛旋,上下左右隱顯揮霍,剎那煙消霾霽,風息浪平,萬里碧波,悠然順達,眾曰:「此乃天妃顯靈護佑」。永樂五年,鄭和回朝,奏稱海上多獲媽祖保佑化險為夷。明成祖加封「護國庇民妙靈招應夕仁普濟天妃」。



4.清朝

        清康熙二十二年,水師提督施琅奉命率兵東渡平台,特請媽祖神像隨師庇佑,軍中紛紛傳出媽媽祖及左右神將助戰,促使鄭克爽不戰自降。施琅班師凱旋,將神跡奏聞於朝。康熙二十三年(公元一六八四年)詔封「護國庇民妙靈招應仁慈天后」。

        道光十九年(公元一八三九年)封「護國庇民妙靈招應宏仁普濟神佑群生誠感孚顯神贊順垂慈篤祜安瀾利運澤覃海宇天后」。以天后於嘉請年中助子爵軍門太子太保王得祿平定海寇,禮奉准欽差,宣宗御書「海天靈貺」匾額,加封詔誥致祭。

        清康熙五十九年,朝廷正式列為祀典,雍正十一年更通令全國沿海各省一體建廟,春秋祠祀。其奉祀最盛,廟宇最多之省份,則為臺灣。蓋臺灣所有移民皆航海而至者,故聖母在臺灣地區香火最盛。在臺灣信徒最多、分廟最夥之媽祖廟,則為北港朝天宮。










資料來源: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205080507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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